国际航运中心国务院批复的国际航运中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8

自2011年以来,中国政府已经正式批准了四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中心的建设。首先,国务院在国发〔2009〕19号文件中明确了上海的定位,支持其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接着,国发〔2009〕33号文件针对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战略,特别强调了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以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为核心,致力于打造区域内的航运枢纽。


国务院在国函〔2011〕51号文件中,对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给予了批复,这是天津在国际航运领域的重要一步,旨在提升其在北方的国际地位和综合服务能力。


最后,国函〔2011〕157号文件对厦门市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进行了批复,其中特别支持厦门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强调了航运物流服务的创新,包括航运金融、保险、租赁、信息咨询等多元化的服务体系,以提升港口的综合竞争力。




扩展资料

国际航运中心是一个功能性的综合概念,是融发达的航运市场、丰沛的物流、众多的航线航班于一体,一般以国际贸易、金融、经济中心为依托的国际航运枢纽。世界主要国际航运中心城市为伦敦、纽约、鹿特丹、新加坡、香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