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述”?还是“叙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6
试问“记述”和“叙述”的区别,你有没有区分比较过?

简言之,所有不发表意见的文章都被称为记述文。

进一步细分,就可分为记述文和叙述文两种。

对事物外在形状、光景的描写,是记述。这是一个静态的,空间维度的描写。

对事物经过、变迁、情形的描写,是叙述。是一个动态的,时间维度的描写。

比如对一个人物的描写:

记述通常写的是其面貌、衣着、行为举动或周围事物等方面;

叙述写的则是这个人幼年怎样、求学时期怎样、工作后怎样,诸如此类,是有变化的。

这两种成分多是合在一起运用,因此对二者之间的区分也越来越模糊,概括性的统称为记叙文。

记述文的写作顺序

记述描写的是事物的光景,需要通过观察收集事物的材料。

一件事物并不仅仅具有一个单一面,我们写作时需要将其错综复杂的性质和方面归纳出来,

分门别类的记述,这些非要经过大量的观察才能获取。

因此,记述文的写作顺序就是观察的顺序。

从空间上看,许多事物之间并没有主次之分,随便从哪个方面说起均可。

如“桃红柳绿”“山高月小”,将各自的顺序颠倒来写也没什么影响。

从具有统属关系的事物上看,则需要按照从整体到部分的顺序进行描述。

如描写房子,需先交代房子的名称、方位和形状等,然后再顺次写室内的陈设、布置等。

如果东一句西一句,毫无秩序,会让读者不明就里,毫无头绪,没有画面感。

叙述文的写作顺序

叙述文写的是事物的变迁和经过,是跟时间有关的元素。

因此,叙述文的写作顺序就是时间的顺序。

比如写一天的事情,大多是按照早晨到中午再到睡前的顺序进行叙述。

一般的叙述文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写,大致不会出错。

当然对一段时间的各组成部分却无需平等对待,平均分配。

叙述事物的变化和经过,目的在于突出事物的特点。

如果叙述一个人的一生,只是刻板地从出生写到死亡,难免平淡无奇。

其实只要把一生中最具特色的几点叙述清楚就够了,这个人的形象特质就形象、立体起来了。

无关的叙述越少,特色就越能凸显出来。

在这点上,叙述文和记述文是一致的,无非一个是时间维度,一个是空间维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