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定严禁学校占用体育课时间,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1-24

我就不废话了,开门见山说几句。

1、这不是“新规”,而是老生常谈。

你要说这是新规,就等于打脸喊了这么多年的素质教育,也等于直接打脸国务院、教育部、体育总局等国家机构,广东有这个胆子吗?

为什么这么说,请诸位直接看一组材料。

2012年10月29日,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体育总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2013年2月26日,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标准指出: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及少先队活动等课程的课时。

2016年5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这些规章、标准、意见多少年前就出台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早在5年前就由国务院牵头多部委提出意见,这都2017年了还说这是“新规”,这马屁不是拍到马蹄子上,而是直接拍到马脑袋上了!这等于间接承认广东省这五年来根本没有把国务院的一系列指导意见当回事,根本没有贯彻执行啊,当然这顶大帽子扣的很玄乎,那就别吹这是“新规”好吧。

2、任何不与考核挂钩的政策都是扯淡。

我也不记得这句话是从哪看到的了,但绝对是符合国情的真理啊。从政府到企业,从社会到家庭,从国内到国际都是这样的啊。

只有要求和限制性规定而没有违反规定的具体惩治措施,最后都会变成一张废纸,被人弃之于地。有句俗话叫“县官不如现管”,一针见血的道出了这点精髓。同样是法律,各有效力不同,国际法听着多高大上,没有违反国际法的惩治措施哪个国家把它当回事?比如南海问题,一众国家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说事,但是你看中国理他们吗?他们能怎样?




虽然耍流氓,但事实就是如此

广东省的这份《实施意见》只提到要求,提到过违反要求的学校会受到怎样的考核吗?如果校方依旧挤占体育课时会降低学校评级吗,校长会撤职吗,学校会通报批评吗?完全看不到!

回想我上学期间,学校最重视体育课的时期就是初三那年,因为中考真的有30分的体育成绩分啊。于是那一年体育课不仅不会被挤占,体育老师的地位也提升了,我感觉那段时期身材苗条的体育老师走路都带风。

到了初三下学期甚至每天放学后还要集体加练体育项目,长跑是热身,然后扔铅球,大力出奇迹啊!每天傍晚在落日的余晖里,同学们一字排开手动配音“biu~biu~biu~”,一颗颗铅球在沙地里砸出的不仅仅是弹坑,更是计入中考总成绩的分数。



不练体育项目就意味着损失更多的分数,这种惩罚比各种”指导意见”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所以把足球列入高考项目是拯救中国足球唯一的方法,这不仅是一句戏谑之语,背后有深刻的现实依据。

3、这份《实施意见》充满浓郁的“官八股”气息,实施难度很大。

《意见》要求“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这要是遇上伸手不见五指的雾霾天怎么办?“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这份体育家庭作业怎么督促落实,如何验收查证?

“职业学校要落实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有关规定,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注意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学校手伸的可以长,管的可以宽,用人单位会同意吗?用人单位不配合,不安排体育锻炼时间学校能强制执行吗?信不信企业保安能把教师扔出去?

所以这份《实施意见》只是再操旧曲,能否弹出新调还需观察,现在就断言挤占体育课的“画面以后不会在出现”真的为时尚早,这份“迷之自信”还是收敛一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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