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半个月,工厂没事做,只上了一个星期的班,休息工司又没工资,又不供餐,因此我提出辞工,老板说...

我进厂半个月,工厂没事做,只上了一个星期的班,休息工司又没工资,又不供餐,因此我提出辞工,老板说要扣40%,这做法合法么?我应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4-03-12
这是不合法的。半个月,就是还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的辞职,只要在提出辞职后三天后离开就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4-03-12
当然不合法,你们厂有签劳动合同吗?如果有的话,有必要时可以去劳动局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