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是一省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等十二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行省平章政事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别称藩台或藩司,时人又称方伯,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十三年,改布政使为正三品,参政从三品。十四年,增置左右参议,正四品。寻增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二十二年定秩,布政使为从二品。建文中升为正二品,裁一人。成祖时复旧制。至宣德初年,除两京外,全国设十三布政司(见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初,布政使调至京师供职,即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权位较高。后来明廷为加强统治,在地方逐渐增设巡抚,成为各省之长。巡抚与巡按合称两台。布政司及按察司、都司,均成为巡抚属下。
![](https://video.ask-data.xyz/img.php?b=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b87e950352ac65c67a2b1b3fcf2b21192138a4f?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