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与国体的关系如下: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具有重要作用,政体又有相对独立性。
1、政体和国体相互依存、对立统一,不可分割。没有政体,国体无从体现,没有国体,政体无从存在。
2、国体是政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决定着政体的存在形态,政体是由国体决定的,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匹配。
国体和政体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辩证统一的。
1、国体决定政体。国体是政体的本质归宿,它决定着特定的统治阶级选择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其阶级利益服务。
2、政体反映国体。特定的政体,必然从国家政权方面反映和体现着国体的性质;只有借助于政体,国体才能外化出来,统治阶级才能将自己的意志形成和上升为国家意志。
3、国家政体对于国家具有重要作用。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和意志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4、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的不同,国体相同、政体不一定相同。
中国的国体和政体简介:
1、中国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作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中国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体作了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