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没到期,可租客不租房子,也没提前通知怎么办

合同写着是:一. 租金:每年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元,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二. 租期:自2006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
三. 付款方法:先付款后租用原则,第一年分二次付款,第二年起租金一次付清。

今天我让他们付房租,他们的意思是时间没到,虽然写着提前,但没写提前多久,几天,如果是1月31日付,那是大年初6哦..汗...不讲道理,如果那天他又说不租了,怎么办?去年他们困难,我们给他们分期的,第一次给了十万.6月份给了我们8万,而且房租是很便宜

到今天房租都还没给,说要付半年,但我坚决不肯,要求一次性付,现在已经停了水和电。也没写违约金,现在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9
你现在遇到的是因为当初你与房屋租赁人的租赁合同不严谨的合同漏洞而造成的麻烦,一是你们没有对违约行为进行制裁的条款,二是没有对付款方式进行约定,现在让房客钻了空子,现在你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认定房客因为不支付房租而要求他们按政府《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房客不按时支付房租,房东有权要求房客停止租赁行为,如果他们仍然拒绝支付房租,你们可以找当地房管站或房管局对租赁纠纷进行调解或仲裁,或者起诉房客,要求法庭判决房客按时缴纳房租,以维护房东的合法权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2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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