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着是:一. 租金:每年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元,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二. 租期:自2006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
三. 付款方法:先付款后租用原则,第一年分二次付款,第二年起租金一次付清。
今天我让他们付房租,他们的意思是时间没到,虽然写着提前,但没写提前多久,几天,如果是1月31日付,那是大年初6哦..汗...不讲道理,如果那天他又说不租了,怎么办?去年他们困难,我们给他们分期的,第一次给了十万.6月份给了我们8万,而且房租是很便宜
到今天房租都还没给,说要付半年,但我坚决不肯,要求一次性付,现在已经停了水和电。也没写违约金,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