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时间:2007年12月25日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
主角:崔博,绥德县县长
高勇,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
事件:高勇为落实贫困学校助学金,追着找崔博签字。崔博以开会为由拒签。后,教育局宣布高勇停职,公安局以妨碍公务为由行政拘留高勇。
问:
1.本事件中是行政行为的有?
2.高勇在行政法上的主体地位有?
3.高勇如何救济自身的权益?

第1个回答  2010-07-01
1,不是,是打击报复.2,不懂.3,如果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法律可以帮助他,可惜这个事件里警察都违法,就说明没法律了,还是加入恐怖组织吧.
第2个回答  2010-07-01
1.本事件中是行政行为的有?
一是拒签,是内部行政行为;一是行政拘留行为,是行政处罚。
2.高勇在行政法上的主体地位有?
一是被领导者,上下级关系;一是行政相对人。
3.高勇如何救济自身的权益?
作为被领导者:可向纪检、监察部门申诉。
作为行政相对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7-13
社会很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