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坐着朋友骑的摩托车一起去办事。中午几个人聚了聚,朋友喝了点酒。饭后,他带着我回去,他属于醉驾。后来与另一摩托车(酒驾)发生相撞。三人均发生不同程度伤害。昨天事故组要我以证人身份做口供。我没有说和他一起回去。并且录了口供。我还可以更改吗?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之前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已经结束,三人达成协议。昨天事故组主要是针对他酒驾问题要我录口供的
如果我现在去更正呢?那我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如果受伤不重也没大亊,干扰了警察办案,征信记录有名,影响囚后贷款。
囚字是日字,打错了。
另一方稍重,但无大碍。问题是我可以去要求更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