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业执照 费用怎么算的 要交多少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7-20

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的为带征率2%;)  

纳税起征点:

一、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二、营业税: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个人所得税:

一、单项带征率征收: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

二、单项带征率:

    专营农副产品(含粮、油、肉、禽、蛋,不含水果、水产)为0.5%;

    专营黄沙、石子、砖瓦、石灰的为0.5%;

    专营烟、糖、杂货的为1%;

    专营复合饲料的为1%;

    专营水果、水产的为2%;

    专营卤味、熟食的为2%;

    租柜经营的为3%;

    专营鲜花的为6%;

    专营西菜、西式点心、咖啡类的为6%;

    专营酒吧的为8%;

    专营出租汽车的为6%;

    专营汽车(拖拉机)货运业的为6%;

    专营水上运输业的为4%

    专营装卸、搬运的为4%;

    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的为2%;

    专营美容、烫发的为7%;

    专营电子游戏机的为12%;

    对纳入中介机构管理的个体经纪人的,为佣金收入的8%。

拓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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