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对哪些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1

浙江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中,政府在定价行为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三章:政府定价行为

第十八条:政府对关系重大,如国民经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极少数商品(如资源稀缺商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可能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则依据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定价目录的制定、修订和审批,而省级政府则需根据中央目录制定本地区定价目录,经政府审核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发布。


在定价过程中,价格应考虑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差价。制定时会进行价格和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并可能在涉及群众利益的定价(如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商品)上进行听证会,以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定价出台后,政府部门会公布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且定价范围和水平会根据经济变化适时调整,消费者和经营者也可提出调整建议。


总的来说,政府的定价行为旨在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充分考虑社会各方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扩展资料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