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28
1. 合同制工作人员是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和国务院令第99号的规定,通过签订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职工。这些类型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 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范畴涵盖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合同制政府雇员以及临时工。
3. 聘任制公务员在合同期内具有公务员身份,与正式公务员基本没有区别。
4. 合同制政府雇员与政府或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虽然在政府部门工作,但与编制内人员存在待遇差异。尽管如此,他们仍属于政府工作人员,拥有一定的身份,并按照正式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一金。通常,单位会按照正式人员一样给予节假日福利。
5. 临时工是单位自主雇佣的,不占用编制和财政拨款。他们由单位负担工资和保险支出,虽然也在政府部门工作,但没有编制、身份、待遇和福利。这类工作人员通常被视为社会化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