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
长沙市国土局设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均为副县级,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职),人员编制包含在市国土局机关行政编制内。
芙蓉区分局、天心区分局、岳麓区分局、开福区分局和雨花区分局是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均为正科级,机构编制保持不变。
直属事业单位
长沙市国土局的执法监察支队为副县级直属事业单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范畴。
职责分工
市国土局负责河道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市水务局负责防洪、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市交通局负责通航安全。河道采砂监管由市水务局牵头,与市国土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等共同负责,编制规划和计划,交通部门执法机构在水上执法监管中扮演重要角色。
矿泉水和地热水管理
矿泉水和地热水的管理职责,依据中编办《关于地热水矿泉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14号)执行。
干部管理
市国土局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的干部管理工作,遵循中组部组通字〔2004〕22号、湘组发〔2004〕9号和长政办发〔2004〕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有专门的规定,详情请参阅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