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税局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9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其职责设有多个内设机构,这些机构分工明确,致力于税收政策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以下是主要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1. 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文电、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包括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和财务行政事务。此外,还负责税收政策研究和税务社团指导。


2. 政策法规处(审计处):负责税收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执行监督,进行税收政策调研,处理税务执法、行政复议和审计事务。


3. 流转税处:主要负责营业税和资源税的征收管理,解释和处理相关法规执行中的问题,以及涉税审批事项。


4. 所得税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同样处理法规执行中的问题和涉税审批。


5. 财产和行为税处:负责财产和行为税种的征收管理,解释并处理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


6. 国际税务处:负责国际税收法规的执行和指导涉外企业税收征管,进行反避税调查和涉外税务审计。


7. 基金处:负责国家和地方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解释和处理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8. 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辅导、咨询,处理投诉,指导税收信用建设和税法宣传。


9.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行政审批处):负责综合性征收管理,税收信息化建设,以及大型企业纳税服务和税源监控。


10. 收入规划核算处:负责税收收入规划和执行监督,税费款征缴管理,税收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


11. 财务管理处:管理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和固定资产,负责预算编制和经费领拨。


12. 人事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


13.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其具体工作由省地税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设置。




扩展资料

1994年8月,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组建,下辖21个市(州)局、185个县级局(含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卧龙特区和绵阳科学城办事处)、1732个税务所,现有干部职工20723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简称省地税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