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不够八年怎么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31
1. 折算工龄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和地区从事生产劳动的时间,根据规定的比率转换成的工龄。
2. 根据现有规定,如果职工在1991年底前从事特殊工种,并且达到规定年限,且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那么他们的特殊工种年限可以折算为工龄。
3. 对于从事井下、高温、低温等特殊工种的职工,每工作一年可以按一年3个月计算工龄,折算率为四分之五;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职工,每工作一年可以按一年6个月计算工龄,折算率为二分之三;而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其工作时间则不能折算为工龄。
4. 国家还规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不能超过5年。
5. 按特殊工种退休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职工退休年龄为45周岁;缴费年限: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的连续工龄(含缴费年限)满15年,且按本市城镇养老、医疗办法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
6. 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要求: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累计满8年。
7. 如果职工从事多个特殊工种,可以将他们从事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计算,但在决定退休条件时,应根据这些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最长的一种来确定。
8. 法律依据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第一条,该决议适用于符合退休条件的工人,包括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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