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可以变更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9

第一、嫌疑人家属有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即行为人被羁押之后,行为人的家属如果认为嫌疑人已经没有羁押的必要性,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这是法律赋予家属的一项权利,为家属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所以,凡事需要自己去尝试,不要囿于取保候审可能性的大小,只要你提出来,就会有改变的可能,你不提,就几乎没有什么可能,既然国家已经赋予了家属这项权利,就是鼓励你去行使。

第二、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有哪些?

在“捕诉合一”的大背景下,作出批捕决定的检察官和行使起诉职能的检察官是同一个人,决定嫌疑人还有没有羁押的必要,仍然是这个检察官。

这就意味着,检察官之前既然选择了逮捕你,那就一定有逮捕你的理由,或者说你的犯罪行为符合逮捕的条件,如果在没有任何条件变更的情况下,再对你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将你从看守所里放出来,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给人一种朝令夕改的感觉。

那么,如何才能说服检察官,变更强制措施呢?

1、增加新的从轻处罚情节。

比较典型的是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行为人与被害方在批捕阶段的时候,尚未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了以上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就增加了新的从轻处罚情节,你根据这个情节,可以找检察官反映,那么,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就是非常大的。

2、挖掘检察机关未发现的从轻处罚情节。

比如,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提供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经依法核实后,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属实,其行为依法可以构成立功,那么,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3、嫌疑人认罪伏法。

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为了防止其逃跑或者串供,才采取了逮捕措施,如果经过家属、律师的努力,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认罪了,且认罪认罚,那么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就不存在了,家属向检察官提出来后,嫌疑人被取保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4、上级机关出台了一些新的司法政策。

这个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比如,目前,最高检一直在提“少捕、慎诉、慎押”,假如上级机关要求对已经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查,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均需取保候审,如果你知道了这个政策信息,然后再从你的角度,提出一些从轻处罚理由,那么,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

总之,现在的状况与批捕时的状况一定要有所改变,给检察官变更强制措施提供更多的理由,对于一些存在争议,检察官在作出批捕决定时,已经充分考虑到的因素,你就是提出来,也不会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