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增值税留抵退税不予退税可以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9-27
39号公告中并未特别注明哪些企业被排除在外,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以享受政策。
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交房阶段,而进项税则从开工开始就大量发生,因此在完工交房之前的漫长阶段,一定会出现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留底,能否退税对于房地产企业意义重大。

从房企经营特点来看,增值税留底的持续增长基本没有问题,六个月时间连续也基本没有问题,超过50万更是轻松打到,但问题出在“进项构成比例”这个意想不到的环节。

假定房地产项目公司只有一个项目,意味着直到交房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才发生增值税销项税,之前预征并不作为销项申报,也不能实现进项税抵扣,这带来一个结果,之前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留底都无法抵扣,而退税必须计算的进项构成比例指标特别要求是已抵扣进项税的构成比例: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如果房地产项目公司虽然有大量进项,但没有已抵扣进项,依然无法计算进项构成比例,就无法实现增量进项留底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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