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后不给上保险,已离职,公司压了一个月的工资,想要赔偿

本年三月二十三日与公司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按之前谈好的薪金支付工资,并不给上保险。问他们保险为什么不给上,他们说我没向公司申请,我当即提出申请,他们要求我先转档案,据我所知,现在档案和社保应该是可以分开的。至十一月二十八日我提出辞职仍然没有保险,目前那月工资还压着。 书面的试用协议我有,至于工资是不是银行可以提供转账记录呢? 我现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第1个回答  2020-05-02
保险和档案是分开的
你的工资你不需要证明,举证责任倒置的,由单位证明你工资多少钱,否则视为认可你说的工资
工资的纠纷可以到劳动局,社保纠纷只能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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