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防城港市小学招生及小学升入初中入学实施意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5
为贯彻xx届xx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小学一年级招生及小学升入初中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小学招生就近入学及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市教育局指导统筹下,根据本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小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在初中招生中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并确定各初中学校在相应小学招生的人数计划。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港口区一小、二小、三小、四小、桃源小学、金湾小学及市第四中学由市教育局划定招生范围。
  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当地教育局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充分论证。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录入学籍信息,对小升初的学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小学一年级学生登记、小升初学生登记、随机派位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
  小学升初中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的小学,按当地教育局公布的对口初中确定的招生计划,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读相应初中的学生名单。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必须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教育局派员参加各县(市、区)随机派位监督工作。
  原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可以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按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由接收学校办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竞赛、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荣誉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收新生入学依据。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按相关法规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入学年龄、入学时间及办理入学手续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小学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市直及港口区为年满6周岁(报名当年的8月31日前满6周岁),其他各县(市、区)由当地教育局按规定确定。
  (二)小学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小学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在每年7月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小学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1.户口及家庭住址均在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址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
  2.家庭住址在服务范围、户口不在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址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
  3.户口在服务范围、家庭住址不在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的租住房证明。
  4.户籍及家庭住房均不在服务范围内,但父母长期在服务范围工作的、或家庭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住)的、或留守儿童:提供户口簿、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的租住房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署的两年以上(含两年)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劳动合同,以及在用工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或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符合第1或第2点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服务范围内的指定小学校报名入学。
  符合第3或第4点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服务区内任意一所学校(限一校)进行入学登记,填写《小学入学随机派位登记表》(附件3),7月初学校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将这两类适龄儿童名单信息上报市、县(市、区)教育局,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学校招生情况,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将适龄儿童分配入辖区内小学。适龄儿童根据市、县(市、区)教育局发放的《防城港市小学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以上应提供的材料均指证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由学校审验相关信息,复印件交学校留存。
 (四)初中七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初中七年级学生由小学六年级学生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的小学随机派位,免试入学。六年级学生凭当地教育局下发的《防城港市小学升初中入学通知书》、户口簿,按时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应于7月中旬汇总入学手续办理信息,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或不满计划数的学校,及时进行必要调整。调整新生入学人数,由当地教育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统一进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本辖区各类新生或随意招收跨区域学生,不得拒绝接收教育局“随机派位”的学生。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编班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5月5日前要将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就近入学及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包括中心校以上小学及初中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程序、办学条件,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点等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并在5月中旬起将《方案》在当地主要媒体(报纸或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上刊发或报道。
  各义务教育学校应将当地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时间、招生程序、办学条件等内容于5月份起至招生工作结束在学校大门外公示。
  严禁以各种名义分“重点学校”、“重点班”和“快慢班”或擅自开办“实验班”。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新生编班实施“阳光随机编班”制度,义务教育初中新生编班实行“阳光随机编班”或“阳光均衡分班”制度。“阳光随机编班”是指将所有新生按性别比例随机抽取组合班级,“阳光均衡分班”是指按照学生学习能力等级和性别比例随机抽取组合班级。初中学校如实施“阳光均衡分班”,可以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组织全体新生进行一次性的学习能力测试,确定学生学习能力等级,以此作为“均衡分班”的依据。学校开展测试要在学生报名时预通知,且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前要制定《阳光编班实施方案》报当地教育局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采取“阳光均衡分班”制初中学校的监督,防止借“均衡分班”之名搞重点班、快慢班。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部分及市直全部义务教育学校编班工作实施现场监督。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应遵循以下步骤:1.确定班主任;2.班主任抽取班号;3.学校根据班主任抽取的班号为每个班级均衡配备科任教师;4.现场以张贴方式公示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名单;5.将所有新生按性别编号(实施“阳光均衡分班”的初中学校按学生性别及等级分类编号)且现场以张贴方式公示;6.严格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现场由班主任抽取学生编号分班;7.分班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校内以张贴方式公示班主任、科任教师及班级学生名单。
  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生成绩为依据或另行通过考试来编班。分班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某些学生以特定的理由由学校直接指定进某个班级。编班过程要做到透明公开,并邀请不少于15名家长代表参加。凡在分班工作结束后才到校报名的新生,均需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编入班级,编入班级过程要接受年级各班主任的共同监督。
  五、做好随迁子女就学
  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入学和小升初问题,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融入城市生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努力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小学招生、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学招生和小升初工作机制。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不实施阳光编班制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市、县(市、区)教育纪检、督导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七、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围绕政策制订相关工作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小学招生、小升初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