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过失被单位开除或除名辞退的,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27
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6.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保险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劳部发[1994]447号
第六条 对于被裁减而失业的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可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申领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各地规定不大一样,其中北京的规定有:
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的失业救济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六条 被辞退人员的失业救济,由中心按照以下标准按月发给被辞退人员失业救济金:
(一)被辞退人员失业救济金按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社会救济金额的120%?50%发放,具体标准是:
1�连续工龄不满5年的,按社会救济金额的120%发放;
2�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按社会救济金额的130%发放;
3�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社会救济金额的140%发放;
4�连续工龄15年以上的,按社会救济金额的150%发放。
(二)失业救济金发放数量,按被辞退人员失业前的连续工龄计算: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不享受失业救济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2年的,发放3个月失业救济金;
3�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3年的,发放6个月失业救济金;
4�连续工龄满3年不满4年的,发放9个月失业救济金;
5�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5年的,发放12个月失业救济金;
6�连续工龄在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救济金的办法计算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数量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十七条 被辞退人员重新找到接收单位或者自谋职业的,从办理调动手续或者办理营业执照的下月起停发失业救济金。
第十八条 失业救济金由被辞退人员的原单位按本市行政机关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两倍一次性拨付中心。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失业救济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被辞退人员在享受失业救济期间患病,必须到中心指定的医院就医,中心负责补助本人医疗费的70%;累计医疗补助费不得超过本人可领取失业救济金的80%。
第二十条 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转至中心。
第2个回答  2022-08-08
当然是可以的,只要同时满足其他失业金领取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金,具体条件如下:
1、失业人员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在失业前的单位至少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时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职工主动辞职在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只有非本人原因被迫失去工作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待遇。例如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发放工资导致职工申请离职的,或者是单位破产倒闭、单位裁员导致失业的,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基本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金的最低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最高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地区具体标准有所不同。失业金待遇是比较低的,所以领取失业金并不是目的,失业保险的目的还是为了促进职工再就业。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越久,那么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就越久,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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