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8-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交通厅(委),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
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的文件精神,针对公路交通和水路交通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两个关于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已正式印发,供你们参考和执行。
请各相关部门仔细研读,并严格按照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管理,以提升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指导,欢迎随时咨询。
此通知自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