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要离职时被告知工资减半,500押金不退

兼职之前我们每人交了500押金,为了让我们留下来做,我们打算做到正月初八就走,被告知必须做到正月十五,不然工资减半,押金500不退。如果到时候真这样做我们这样能告他吗?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第1个回答  2019-01-26
兼职辞职时不签离职协议没有后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2个回答  2019-01-26
收取押金本身就违法,收集存在兼职劳动关系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牌、工资流水等,用人单位真要扣钱,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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