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二次骨折该找谁负责?

车祸后对方付全责,当时一个右大腿粉碎性骨折,左小腿碾压损毁,差点截肢,后经五次手术,去年左小腿取掉架子,现在刚过四个月,在锻炼在平地上走路,因为脚环关节弯不动,脚也没力气抬起,在地上拖了下扭了就断了,里面骨头还是缺的,医生说需要锻炼好的快,谁知这样就断了,请问这样可以找肇事方的责任吗?

第1个回答  2014-03-25
三种情况
A。医生让你六个月以后锻炼,你提早锻炼了,你自己的责任
B。应该六个月以后锻炼,医生让你四个月锻炼,医院责任
C。根据医疗常规四个月开始应该锻炼,并且你锻炼的方法没错,应当认为是前次骨折病程的自然延续,由肇事方继续负责。

找个好律师,你这真要是打起官司来,很难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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