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6-03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 家) 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拓展资料: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采购人的代表应当是具备相应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并且经采购人授权能够代表其从事采购活动的自然人,这些人通常是经过培训的专门负责采购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对象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性能特点而邀请的,具有某一领域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士。这些专家通常都是某一行业协会的成员或是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专业人士。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第2个回答  2018-05-18
两种采购方式的区别在于,竞争性谈判是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成交,而竞争性磋商是在磋商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拓展资料:
1、竞争性谈判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竞争性磋商是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1、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2、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3、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4、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5、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降低采购风险。
第3个回答  2017-02-16
供应商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竞争性磋商作为非招标采购方式,除了发布公告外,还有另外两种确定供应商的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及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第4个回答  2019-03-18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从文意上极为接近,“磋商”和“谈判”在意思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都可以做协商、沟通、讨论这一类的解释,甚至“谈判”二字的内涵似乎已经包括了“磋商”。
第5个回答  2020-04-22

控标技巧-竞争性谈判与磋商的立法区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