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7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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