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或合并,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0-24
案例:张某与某煤气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期间,煤气公司与天然气公司合并,成立燃气公司。公司合并后,张某的工作岗位没有变化,新公司以原劳动合同方主体已发生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以不愿意签订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张某认为自己仍在原来岗位工作,原公司的所有的权利义务应由合并后的燃气公司承继,不存在无法履行的事由,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并后的公司应该履行原合同为由,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燃气公司认为自己是由二家公司合并后新成立的公司,公司名称、实质都发生了变更,原劳动合同已无法履行。随即,燃气公司做出了解除与张某原来的劳动合同。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燃气公司不得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合并而引发的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的劳动争议案例。
法人组织的变更主要表现为合并和分立两种情况。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情况,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无论是合并还是分立,不影响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所谓“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实质是在原用人单位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一次劳动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体现了主体的承继性原则,新用人单位完全取代了原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原合同内容也是原封不运地转移与新用人单位。
特别提醒:
1、无论是公司合并还是分立,原则上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无论是公司合并还是分立,原劳动合同规定给予劳动者的待遇不能变,不能以主体发生变化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要求劳动者强行变更劳动合同。
3、无论是公司合并还是分立,新公司绝不能以违法手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面临支付违法解除劳动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4、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变更,不是要求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