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联合办公租用了办公室办公,无法开租赁发票而被税务列入风险纳税户怎么办

公司初创阶段考虑成本租用了联合办公的场地进行办公,与联合办公的公司签订的是会员制合同,租用工位的形式办公,每月联合办公给我们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的类目为“管理费”,今年7月下旬我们会计突然收到税务的通知,说我们半年未正常营运,而被纳入风险纳税户,现在我们为解决风险提交了与联合办公的合同,发票,打款凭证都提交上去了,现在税务专管员就纠结于,为什么我们没有租赁发票而是收的管理发票,不承认我们是正常租用办公而驳回。。。。现在就卡在了发票类目这件事情上面,如果不能给到租赁发票,则无法解除风险
现在我们已经跟联合办公的公司沟通了很多次,对方表示无法开出租赁类发票,财务没有这项列支,开票这一方也被堵死了。。。
为什么我们明明是正常租用的办公室在办公营运,却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求助广大的网友帮帮忙,我该怎么解决这个事情,跪谢!

第1个回答  2018-08-03
第1,你们是否每月进行了纳税申报,是否半年都是“零申报”,这也是被列入非正常户的原因之一;
第2:无论是租赁场地还是会员制,收取“管理费”专用发票,都属于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对方说无法开具,只是借口,因为开具租赁发票要么是简易计税,税率5%,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要么是一般计税税率为1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管理费适用税率为6%,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显然对方是想少缴税款,是一种偷税行为。
建议在网上找一下“善意取得”不合规发票的条款和“走逃失联”票据的条款,其中有如何处理的方式,同时还是要通过税务部门施压取得合法的票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