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干部死亡后给多少抚恤金要看具体情况。自2011年8月1日起,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即烈士和因公牺性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死亡,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法律依据
《关于军队工资制度改革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在职军官、文职干部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为: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
二、在职士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为: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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