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的子孙的尊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3

1. 在文言文中,对父母或亲人的尊称都有哪些

称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

称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向人称自父母,曰家严,曰家慈。见朋友之父,称老伯,母称伯母,自称晚或侄。 四、称人之祖,曰令祖公,祖母曰令祖太夫人。向人称自祖曰家祖。祖母曰家祖母。见人之祖父祖母,称太老伯,太伯母。自称己名即可。 五、称人之兄弟,曰令兄,曰令弟。向人称自兄弟,曰家兄舍弟。称人之姊妹,曰令姊令妹。向人称自姊妹,曰家姊舍妹。见人之兄弟,称几先生,或几兄,自称小弟。见人之姊妹,统称几姐,称自曰小弟。(书款则称侍) 六、称人之妻,曰令正或尊夫人,向人称自妻,曰拙荆或贱内。见人之妻称嫂,自称己名。(女子可自称妹) 七、女子称人之夫,曰尊府某先生,向人称自夫,曰外子。见人之夫称某先生,自以避免称呼为佳,如必要时,只称本人即可。

八、称人之子,曰令郎或公子,称人女曰令爱,或女公子。向人称自子,曰小儿,女曰小女。见人子称世兄,自称弟,称女曰世姐,自不称。 九、称人之孙及孙女,曰令孙曰令女孙。向人称自孙,及女孙,曰小孙,曰小女孙。见人之孙及女孙,称几公子几小姐。 十、称人或称自之已故上辈,统加一先字。如称人之故父母,曰令先尊令太夫人;称自之故父母,曰先严先慈之类。称人已故下辈不必另加字,只云「以前某兄」即可,称自故下辈,但加一亡字,或云「以前某某」亦可。 十一、称人之姑丈姑母,曰令姑丈令姑母。向人称自姑丈姑母,曰家姑丈姑母。见人之姑丈姑母,称老先生老太太;交厚者,可称老伯及老伯母。

十二、称人之舅父舅母,曰令母舅令舅母。向人称自舅父舅母,曰家母舅家舅母。见人之舅父舅母,称谓仿前。 十三、称人之岳父岳母,曰令岳令岳母。向人称岳父母,曰家岳家岳母。见人之岳父母,称谓仿前。 十四、称人之内侄,曰令内侄。称人之甥,曰令甥。称人之婿,曰令婿。向人称自内侄,甥,婿,曰敝内侄,曰舍甥,曰小婿。 十五、称人之亲友,曰令亲曰贵友。向人称自亲友,曰舍亲敝友

2. 文言文中的自称,他称,尊称和谦称

敬称:

称呼对方家人——令尊令堂(去世称令先君)、令兄/弟/姐/妹、令郎/公子、令爱/千金、尊夫人;

称呼对方——君、公、足下、阁下等;

称呼对方相关的事物——华诞(生日)、大作/华章(作品)、府上(家)等等

谦称:

称呼自己家人——家父家母(去世的称先父先母)、家兄/弟/姐/妹、犬子、小女、拙荆/山妻;

称呼自己——在下、不才、某、小子、学生等;

称呼自己的东西——贱降、拙作、寒舍/蓬荜等等

敬称与谦称指代的内容基本上按顺序一一对应,只是举例而已,其他的还有很多,仅供参考

3. 文言文里,长辈教导后辈或同辈时,可以“君”来称呼吗

文言文里,长辈教导后辈,长辈不能用“君”来称呼对方。

对同辈说话不能称为教导,一般情况下可以称为“君”,以表示互尊互敬。 君,名词,本义是君主,引申为对人的尊称,相当于“您”。

例如: 1、君之病在肌肤。——《韩非子·喻老》,这是扁鹊对国王的称呼。

况君前途尚可。——《世说新语·自新》,这是比周处小二十多岁的陆云(清河郡内史)对周处说的话。

落花时节又逢君。——唐· 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这是杜甫对比自己年长的李龟年的称呼。

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在《中国文法要略》中解释说:“ 中国旧社会的习惯,社会地位较低的对于社会地位较高的,如卑幼对尊长,仆人对主人,平民对官长,穷人对阔人,是不能用第二人称代词的,得用尊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