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余秋雨,想不大家不会太熟悉,他是我国著名的文化学者,他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千年一叹》等作品深得好评,他的感情之路也是很坎坷,他与小自己16岁的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马兰的结合,当初并不被人看好,毕竟是他抛弃了结发妻子李红。
余秋雨与马兰已经生活了20年,在外界看来,他们恩爱如初,也许他们之间的确是真情实感,但他们的幸福也是李红成全的。
李红在余秋雨的人生低谷时,一个人撑起了家庭的全部,让余秋雨安心写作,她相伴余秋雨14年却抵不过新欢,当余秋雨功成名就时却选择了马兰,这个坚强的女人选择了放弃,她给了余秋雨自由,让他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自己则用泪水独自承受着一切,带着女儿生活。
因报考戏剧学院未被录取而与余秋雨相识李红,1951年出生于上海人,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医生,她正好赶上了城市青年下乡,1970年她从农村插队回到上海,被安排在棉纺厂当了一名纺织女工,没多久,上海青年话剧团来选演员,李红被选上了,于是作为业余演员被借调进话剧团。
1974年,李红报考了上海戏剧学院,但是没有被录取,因为她的出身不是工人阶级,李红想不通,就去上海戏剧学院找主管领导要个说法,当时负责接待她的正是余秋雨。
余秋雨也很认可李红的专业表演能力和文化课成绩,但是看了李红的家庭背景后,还是没敢录取,虽然李红没能进入上海戏剧学院读书,但年轻、漂亮的她却给余秋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一年余秋雨28岁,却从未恋爱过,他相信自己的感觉,这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女孩,之后,余秋雨就时常找机会接触李红,在相处过程中,李红也越发被余秋雨的才华所吸引。
1979年,余秋雨和李红走进了婚姻的殿堂,5年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同时,余秋雨还被任命为戏剧学院的副院长,家庭、事业都有了,看起来,他们一家三口的日子是越过越好。
在外地辛苦打拼支撑起全家的生活可是,幸福的生活往往是短暂的,因为在那段特殊历史时期,余秋雨曾为某部门写过文章,因而被迫辞职,全家一时间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李红没有任何怨言,就把女儿交给母亲,让余秋雨安心在家写作,自己工作养活一家人。
尽管李红在棉纺厂加班加点的工作,赚的钱也很难维持一家人的开销,李红狠下心来对丈夫说:让我去深圳闯闯吧,面对当时一贫如洗的家,余秋雨只能同意了妻子的想法。
1989年初,李红从棉纺厂辞职前往深圳,人生地不熟的她最后在一个服装厂里找了份车工的活,她第一个月领到了640元工资,她只给自己留下40元钱,其余的钱全部寄给余秋雨。
1992年春节期间,李红发现了丈夫对自己的态度有些变化,没有了以往的体贴,李红请假从深圳回到上海,当她在整理房间时,发现了
书桌上有一封余秋雨写给黄梅戏演员马兰的信。
她好奇地打开了信,信中全是余秋雨对马兰情意绵绵的文字,李红什么也没说,回到了深圳,她还抱着一丝幻想,认为丈夫只是一时冲动,她相信自己与余秋雨之间多年的情感。
天真的她,等来的不是余秋雨对她的回心转意,而是提出离婚,这一刻,她终于明白,她相伴余秋雨14年的时光还是抵不过新欢,她没有犹豫,而是流着眼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但她要女儿的抚养权。
独自承受泪水,为女儿撑起一个家李红将女儿暂时交给父母,她带着离婚的伤痛返回了深圳,真是祸不单行,工厂因旷工将她开除,她失业了,没有学历、年龄又过了40岁,她不好找工作,眼看着手中的钱快花完了,无奈地她只能先找了份送纯净水的工作,李红送了大半年的纯净水。
李红在深圳的种种艰辛,有人告诉了余秋雨,不管余秋雨怎么说,李红都不肯接受他的任何帮助。
苦日子终有到头的一天,2003年,李红与旅行社的同事合伙开了一家健身器材公司,经过他们的努力,生意是越做越好,2008年,李红在深圳买了房子,已经把父母和女儿从上海接了过来。
现如今,李红不仅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与女儿团聚了,她当初的选择是对的,对于一个已经不爱自己的男人,选择放弃而成全他,正如李红自己所说,如果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只不过又多了一个名人背后的普通女人,既然相伴14年却抵不过新欢,不如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