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以下领导(根据职务从大到小排列):
1、局长
2、书记
3、政委
4、常务副局长
5、纪检书记
6、各其他副局长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
预防、制止、查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和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止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险物品;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居留、旅行等事宜;维护国家地区的社会秩序。
保卫国家指定的特定人员和重要场所、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公安工作;指导公安委员会等群众性公安组织的公安工作。
公安部门的业务可以简单地分为:犯罪、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家庭治安等。公安局通常分为若干部门(如办公室政治,法律事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备和金融,信息和通信办公室等)。
警察局(根据它们的功能,他们可以分为刑事调查、公安、家庭事务和特殊职责),和许多工作组(如刑事警察,警察部队,警察和交通警察)。
公安机关有不同级别和具体名称,(如:总队、支队、旅对等)和现役服务组织(边防、消防、保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