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民房),临走没交水电费,房东可以到派出所报案吗?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情况介绍:没有租房合同,没有租房合同,没有租房合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电费1.2元一度,电费大概两三百,租房押金100,临走我也没要!

第1个回答  2020-05-17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能直接立案处理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追问

第一:没有签租房合同,连协议都没有
第二:没有拖欠房租,房租没到期,我就搬走了!
第三:她电费收费1.2,不合理
第四:我有一百块押金在他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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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1
反正租房的合同都是有押金的,最少一个月的押金。押金的目的正是防止这种行为的

这要看合同怎么样写的。合同没写清楚,你走了房东不能把你怎样,顶多骂你几句,不讲信用,但合同要是清清楚楚写着违约金之类的,人家就可以追究你的责任,逃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