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书上例题: 某进出口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3月报关进口液晶电视机200台,每台关税完税价格为12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0%。已交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以不含税售价每台24000元全部售出。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解:(1)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12000+12000×60%)×200 =3840000元 应纳税额=384000017% =652800元 (2)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24000×17%×200-652800 =163200 尤其是第二部分关于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实在看不懂。 诚心希望某位好心人能够帮我这一部分的内容结合例题讲解一番,真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