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异地办分公司怎样交税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外省建了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下一步应该到分公司所属地地税、国税去办税务登记还是备案,在分公司属地税务局还需要交税吗?在总公司统一交可以吗,如果缴纳,都交什么税,我们是粮食收储企业,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粮食收购许可证都下办理下来了。

  1.如果租房办公,不需要缴税。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从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出异地经营证明,并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则分公司不用交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点成立分公司的,按照税种的不同,对该税种的征收方式、征收地点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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