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会保险强制缴纳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5

请问社会保险强制缴纳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型别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强制缴纳社会保险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就是劳动和报酬的关系、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你如果为它工作了,它必须付你工资还有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即使时间再长,也没有追诉的时效限制。

你随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上诉到人民法院,他们都必须受理。但你要是脱离了企业,就是说你不在单位工作了,在你离开之日起,超过两年劳动部门和人民法院就不受理你的劳动争议案件了。这就是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需要个人缴纳有什么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这个就是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
关于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的法定依据

法律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哪几种

法律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属于强制性的。可以自愿参保缴费

法律规定什么时候强制缴纳社会保险

你好。因社会保险在较长时间内,采用的是地区性统筹,各地各行业出台社保规定的时间不一。故此,实务中,各地开始推行社保(具有强制性统筹性)的时间不一。

民办高校,见习期学校应给缴纳社会保险吗?有法律依据吗?

已经毕业的,就可以签合同,就应该交社保
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都明确规定的
但,如果是实习(还没有毕业的那种),可以不交

社会保险是强制缴纳的吗

(1)社会保险(五险)制度属于社会保障体系之一,是由法律保证的;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而言,均具有强制性。
(2)用人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定份额缴费,用人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也就是说,社会保险是对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要求;你赚了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自然对他们的生老病死有所交待。
(3)对于个人来说,所有自己的缴费都会进入个人账户,这个钱是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用人单位缴费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这个钱是用来均贫富的。
(4)有的用人单位,会与员工签定一份不交社保的协议:双方一致商定,不交社保,员工也不得据此(指不交社保)来要求相关的权利(如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一般来说,这种协议只具有内部效力,事实上也相当于员工自己放弃了国家保护的权益,比如说,发生了工伤,就很难说了。
(5)社保的交纳,从全日制劳动关系发生之日起算,最多相差1个月吧,与试用期和入职长短无关。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通常公司都是让员工过了试用期才能购买,本人是可以要求公司单位帮忙购买社会保险的,这样会在自己每月工资扣除相应的保险部分。要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对我们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是国家强制性要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利国利民的保障措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型别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在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这些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更别说下面的这两条了: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建议你还是同公司说明要求参保购买社会保险。

劳动监察对拖欠社会保险不受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过了两年时限的不予受理。

请问工龄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唯一依据有法律依据吗?

1、从95年劳动法颁布起,就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在劳动法颁布之前,原国家劳动总局就出过相关档案,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只是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根据2011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 *** 承担。
2、所以在国家启动养老保险前你的工龄可以做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对于怎么认定,国家也有明确的档案规定,几句话也说不清。但你可以拿着你的人事档案,到当地的人社局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经过认定,你可能还需要补缴一部分养老保险费,但是这是很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