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里吃糖被罚 关于这写一篇议论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9-16
苏南京一市民王女士在地铁内因吃了一颗糖被执法人员要求罚款20元,王女士称罚款交的有点冤,连吃一颗糖都会被罚款.据了解,事情发生在南京地铁一号线车厢内,王女士下班回家在车厢内吃了一颗类似于口香糖的咀嚼片,还没吃完,地铁上的两名执法人员就直接给她开出了一张“轨道交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王女士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被处以20元的罚款,并被要求当场收缴.(1月20日央广网)

因吃糖被罚款20元的王女士倍感委屈,不少人也替王女士鸣不平,吃一颗糖并没有气味也绝不会影响到其他人,这样的罚款有些不公,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不管是吃糖还是吃榴莲,都是吃东西,都该遵守地铁规定.当然,这也让我们不禁想起2016新年伊始的那位拒不认错的“凤爪女”.同样都是吃东西,“凤爪女”被拍被骂甚至被群起攻之,而吃糖的王女士却得到了大家的同情.为啥呢?
我想,最大的原因莫过于是罚款,王女士既没随地扔糖纸也没吃带特殊气味的糖果,却被罚款了20元,而凤爪女不仅随便吐鸡骨头还“舌战”众乘客,最终没不但没有被地铁方面罚款还拒不认错道歉.这无疑给人以“柿子得挑软的捏”的错觉.其实,不管是吃榴莲、煎饼果子大葱还是吃糖,地铁方面必须严格执法,绝对不能罚了吃糖的,放过了吃韭菜盒子的,如此一来,显然说不过去,也会让乘客产生一种“凭啥罚我不罚他”的不平衡心里,就没办法树立起地铁规矩的威严,更不可能达到服众的效果.因此,地铁方面就必须做出表率,既然罚款就要“一视同仁”,绝对不能有选择性的罚款.
除了在罚款方面做到一视同仁,咱再来说说到底吃糖该不该被罚款,首先来说,地铁禁食罚款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但既然立法已成定局,条文可以不照搬,执行法律的精神却需要好好学习.其次呢,地铁毕竟是一个相对狭窄且封闭的公共空间,人流密集度高,如果大家都是我行我素、想吃就吃、“大快朵颐”、乱丢乱放,就很容易产生异味,不仅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也会使其他乘客倍感不适,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所以说,吃糖和吃凤爪是一样的,如果招来老鼠破坏了地铁设施,这个责任可是谁都担不起的.因此,不管吃啥都应当被警示.
当然,地铁方面还应该多加宣传,在醒目处多多张贴警示、在广播中播放提醒自是应有之举,也可防止乘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罚款”.管理者更可地铁之外的候车区设立“进食区”、提供桌椅,以方便有健康疾患或是未就餐的乘客,既要严格执法,也要考虑乘客的实际情况.另外,地铁执勤人员也完全可以采取先警告再罚款的方式,毕竟,罚款不是目的,再也无款可罚才是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