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应由什么负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8-23

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应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本条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查批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收到的设立商业银行的申请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新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或外资法人金融机构,二是中资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或外国银行设立在华分支机构。对设立新的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近年来实行的是比较审慎的准入管理政策。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市场准入实施监管,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就要求,为了保证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发照机构应当保证新银行组织有适当数量的股东、与业务结构相一致的法律结构以及具备专业知识、善于稳健和审慎经营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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