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已婚的男人在一起八年了,而且还生了一个儿子两岁了,我从没想过让他离婚和我在一起,可他就在我

我和一个已婚的男人在一起八年了,而且还生了一个儿子两岁了,我从没想过让他离婚和我在一起,可他就在我怀孕期间和我的闺蜜搞到了一起,我知道后他们还不分手,现在还天天在一起,我想和他结束这种关系,可他不同意,我想知道我可以通过法律和他解除这种关系吗?还有我们要是分手了,我的孩子的抚养费和抚养权该归谁?

第1个回答  2014-04-09
那个男是个有点能力的人渣!你和他的关系本来就不被法律保护,如果打官司只会让你受的更深的伤!建议你和他私了,实在没办法再走法律程序
第2个回答  2014-04-09
在么追问

追答

你现在孩子没户口吧?

追问

没有,准备上

追答

孩子上户口不好上

追问

找人花钱应该可以的

追答

那个男人比较混蛋

他搞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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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4-09
(一)孩子抚养权归谁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 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孩子抚养费标准:
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给付时间:
1、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3、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5、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6、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以上是孩子抚养权问题和抚养费问题的内容,因为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可以作为参考。如果你们爱孩子,请不要因为他(她)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在孩子面前争吵,不管孩子年龄多大,都是会受到伤害的,如果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可以请个律师代理,与另一方协商或是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