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与任何保险,被辞退将得到多少赔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7-2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您提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依上述规定,因为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主张自您入职公司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即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要求公司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您可以公司未给您上交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因为《劳动合同法》是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因此这部分经济补偿,只能要求自2008年1月1日之日起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您没有任何过错公司将辞退,您还可以要求公司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至于具体的补偿额,您需提供您入职的时间和被辞退的时间方可初步估计,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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