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搜身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31
一、警察搜身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2. 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等见证人在场:搜查时,要求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3. 女性工作人员搜查妇女:搜查妇女的身体时,只能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4. 制作搜查笔录: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二、非法搜身的情况
1. 无权搜查: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无权为寻找遗失物、有关人员或者实现其他目的,搜查、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房屋。
2. 滥用职权:有权搜查的人滥用职权,未经合法批准或者授权非法搜查。
3. 程序不合法: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法定程序和程序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1.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 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 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 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5. 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