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功补偿坏的罚款标准

如题所述

呵呵
在我们搞无功补偿与谐波治理的25年间,经常见到用户提出这样的问题。

目前国家处罚无功补偿不达标的依据,是原国家【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的文件,《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83)水电财字第215号文件 ,发文时间是: 1983年12月2日,简称215文件。你可以在网上找到全文。建议你找来看看。

主要数据摘要如下: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功率因数的计算
凡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带有防倒装置的无功电度表,按用户每月实用有功电量和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电费的调整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表一、二、三、)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如用户的功率因数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列两数之间,则以四舍五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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