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丧偶后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我地一名32岁男青年在外地打工被意外触电身亡'获

一定的补偿'现有妻孑31岁、父亲59岁母亲58岁、女儿12岁、儿孑7岁、妻子长期上班.子女基本上由老人扶养`获得的赔偿现存在死者父亲名下、准备将来给两个孩子上学结婚使用、现死者妻子在外租房单住、家中物品基本已带走.子女随老人在家乡上学.现妻子以本人及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笔资金`不知该如何分割∞怎样才能保证孩子将来所需的资金

第1个回答  2014-10-23
按照继承顺序,第一继承人应该是妻子,然后才是子女、父母。如果父母、妻子都有稳定收入,那么这笔资金应该绝大部分留给未成年的两个孩子。父母、妻子各拿5一10%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4-10-23
可以查询继承法,可以由法院依法处理,可以委托律师,
第3个回答  2014-10-2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遗产继承,因为是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补偿.
下面是详细的权利;'(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 供养亲属范围:
(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 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10-23
这个怕是法庭才能解决的问题
第5个回答  2014-10-23
钱应该分给他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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