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阐述中国法制史上成文法传统及“大法虚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1-18
。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程序制定的法律,通常表现为体系化的条文。我国也是成文法传统的国家。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郑国铸刑鼎,把刑法刻在大鼎上公布于众。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时间大体与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相近。
成文法国家有自己独特的法律传统。第一,成文法国家的立法机关享有排他的立法权。立法权是至高无上的权力。第二,法院严格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自己没有创制规则的权力。第三,从法律体系来说,成文法国家重视法典编纂,重视法律的逻辑思维和等级结构。第四,成文法国家的法学教育注重法学论著和对法典的注释。

我国自清末的法律改革,通过日本移植了德国的成文法体系。因为这一体系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传统比较接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法律的基本框架仍然延续了清末六法全书的体系。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目标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过20多年的努力,这一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从法系分类,我国仍属于成文法系。

至于“大法虚显”还是请你自己琢磨研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