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跨海大桥的平潭海峡大桥大事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6

1992年
平潭县委、县政府就提出了建设平潭海峡大桥的设想,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付诸实施。这其中一个主要制约因素就是资金问题,从早期屡次欲借力外资,到后来的内资、外资并举,均未果。
1992年10月
平潭县委、县政府在建县80周年纪念会上正式提出建设平潭海峡大桥,随后成立了平潭海峡大桥筹建委员会。
1992——1994年
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厦门大学海洋系、铁道部大桥局勘测设计院等单位,分别进行了平潭海峡大桥预可行性研究和桥位海底地质勘测等各项前期工作。
1994年8月
福建省计委、省外经委进行外资项目的省内立项工作。
1994年12月
省工程咨询总公司对平潭海峡大桥设计方案进行全国性招标,评标确定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和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联合体中标,成为大桥设计单位。
1995年6月
完成平潭海峡大桥工程可行性(“工可”)报告,但因大桥项目的投资方——香港怡华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条款,致使本项目的建设计划无法实现。
1998年5月
省政府将平潭大桥作为重点招商项目与法国GTM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大桥筹委会委托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与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00年完成“预可”报告(外资项目)的编制,后法国GTM公司退出合作。
1999年9月
大桥筹委会委托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进行大桥“预可”报告的进一步修订,并于2001年完成。
2003年5月底
省交通厅组织会议对2000年的“预可”报告修订本进行了行业内审。
2004年4月份
平潭海峡大桥预计将于2006年开工建设。
2005年
平潭海峡大桥项目列入交通部“十一五”投资计划,这对福州闽江口经济圈乃至台湾海峡东西两岸的意义都非常深远。
2005年10月20日
国家发改委是以“发改交运[2005]21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省平潭海峡大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正式下文的。文件称:“为完善你省(注:指福建省)区域公路网络,改善平潭出入岛交通状况,满足交通量增长的需求,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资源开发,同意建设平潭海峡大桥。”
批复文件明确了该项目的建设框架,即项目路线起自福清小山东,接省道305线,跨越海坛海峡,止于平潭娘宫,复接省道305线,全长约4.8公里,其中跨海大桥长约3.5公里,接线长约1.3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将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论证确定。
据初步估计,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13亿元,其中资本金4.1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4.9%),由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基金(车购税)和福建省筹措;其余5.03亿元资金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据平潭方面介绍,大桥拟采用双向4车道,桥面宽度17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通航标准按5000吨级海轮,通航孔净高36米,净宽不小于117米。项目建设工期暂定3年。
2005年10月25日
平潭县委收到国家发改委的传真,称备受关注的平潭海峡大桥项目,于10月20日经国家发改委会批准正式立项。这标志着历经13年,该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拉开了工程筹建工作的序幕。
2005年10月25日晚9时许
平潭县燃放焰火,欢庆平潭海峡大桥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
2005年11月
平潭海峡大桥的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其中大桥项目法人已经福州市政府批准,组建了“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有限公司”,由福州市交通建设发展总公司和平潭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按各占50%比例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并在市交通局设立福州平潭海峡大桥筹建处,同时在平潭、福清分别相应成立办事处,协调做好大桥建设的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宜。为确保大桥建成投入运行后的资金收支平衡,其通行费标准拟采用现行轮渡收费标准。
2005年11月8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平潭海峡大桥立项的批复意见要求,交通部组织的专家组抵榕,对平潭海峡大桥桥梁通航净空尺寸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评审。
2005年11月15日
专家组形成最终评审意见,认为《平潭海峡大桥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研究报告》基本符合交通部关于《跨越国家航道的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的审批办法》和《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意平潭海峡大桥按通航5000吨级海轮标准考虑。根据评审结果,大桥桥址选用福清小山东———平潭娘宫的桥位方案。大桥定位为跨海公路桥梁,路线全长4825.15米,其中桥梁长3480米、接线长1345.15米,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与桥梁宽度均为15米,双车道通行,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大桥建成后可满足5000吨级海轮的通航要求。
2005年12月26日—27日
省发展改革委在福州主持召开了《福州平潭海峡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报告”)省内审查会,省直有关部门、福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设计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共35人参加会议(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关于“工可报告”编制情况的介绍,并分组进行了讨论(专家组咨询意见附后)。会议认为,设计单位提交大会审查的“工可报告”达到了交通部1988年颁布的《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要求。纪要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拟建的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是沟通平潭岛与大陆的唯一桥梁,是省道305线跨越平潭海峡的重要桥梁。福州平潭海峡大桥的建设对完善省道路网布局,改善平潭岛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提高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建设福州平潭海峡大桥是十分必要的。
二、交通量预测
“工可报告”利用高速公路OD调查资料采用四阶段交通量预测法进行交通量预测,预测方法正确,预测结果可信,可作为确定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的依据。
三、建设方案、规模及技术标准
(一)拟建的平潭海峡大桥起于福清小山东,跨越海坛海峡,终于平潭娘宫。“工可报告”推荐的桥位方案与省道305线顺接、接线较短、投资较省,同意推荐的桥位方案。项目全长4825米,其中桥梁长度3470米,两端接线长1355米。
(二)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区域交通量增长的需要,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福州平潭海峡大桥建设标准,即采用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兼顾非机动车道,桥面宽度17米,接线路基与桥面同宽;桥下通航5000吨级海轮(以国家交通部审批的标准为依据)。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工可报告”推荐的桥型A方案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在下一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桥型方案,充分吸纳当前先进的建桥理念和施工工艺水平,兼顾景观要求,同时进一步深化桥梁抗风、抗震、防撞和耐久性要求等专题研究。
四、有关设计方案
(一)请业主单位配合设计单位专题研究大桥两侧附设水管和电线问题。
(二)拟建大桥海坛海峡通道,在下一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落实跨海桥梁防台风和防腐等特殊要求。
(三)海峡大桥施工技术复杂,应充分借鉴国内外其他桥梁的施工经验,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方案。
五、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投资估算编制方法,请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和与会代表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对投资估算作相应调整。资金来源包括申请交通部投资及省、福州市多渠道筹措。
(二)请福州市结合大桥两端接线情况考虑设置收费站的位置,具体收费事项报请省政府批准。
六、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工期三年。
七、其他
(一)请业主单位抓紧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二)请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和与会代表意见,结合本桥特点,对桥面路幅布置进一步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功能要求。
八、请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并充分吸收专家组意见抓紧修编“工可报告”,以便上报国家审批。
附件:专家组意见
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专 家:范立础、王镛生、林国雄、彭大文、黄文机
陈宝春
省发改委:潘乙凡、程锦龙、王忠
省交通厅:程辛钱、许永西、陈建忠、王中
省高指:漆光荣、郑蔚澜、杨杰
省国土资源厅:吴世魁
省水利厅:王学铭
省林业厅:洪端芳
省地震局:朱伟强
福建海事局:林孝鸿
省公路管理局:杨肩宇、林国仁、郭爱民、
陈兰英
福州市政府:黄序和、张水健、徐强、
吴旭东
福州市计委:郑炳炎、林永流、陈国松、
李陈彬
福州市财政局:陈炜
福州市交通局:董澄、刘选华、陈国云、
陈漠诚
福州市国土局:付振光
福州市水利局:林凯
福州市环保局:高斌、汪示升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陈国生
平潭县政府:俞建春、陈忠潮
平潭县计委:俞旺强
平潭县土地局:周仙
平潭县交通局:方天发
平潭县环保局:林玉成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王麒、杨晓浜
省交通规划办:陈培健、柯振明
省电力公司:曹捷
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高景锋
省交规院:杨建宋、祝敏芳、刘海青、
张子闽、林国平、洪锦祥、郑伟
福州市交建公司:王燕华、黄锦秋
平潭海峡大桥公司:丁玉仁、陈学栋、许韧
记录:王忠
2005年12月28日
平潭海峡大桥项目的建设单位已向海洋管理部门提出用海申请,拟申请用海面积18.9公顷,这标志着该项目历经13年的前期筹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6年5月12日
平潭海峡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交通部专家预审。
平潭海峡大桥和福州绕城高速公路都是福州市2006年的主要交通工程,计划今年年底开工。平潭海峡大桥起于福清小山东,跨海坛海峡,经北青屿至平潭娘宫,路线全长4825米,其中桥梁长度3480米,接线长度1345米,工程总投资约9.5亿,年内计划完成投资0.5亿元,预计2009年底建成通车。此前,有关部门曾公开向社会征求对这两个交通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006年10月16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关于上报平潭海峡大桥项目资金来源调整方案的补充请示》 (闽发改交能〔2006〕85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年10月钧委以发改交运〔2005〕2107号批准我省平潭海峡大桥项目建议书。根据钧委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精神,我省组织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06年2月以闽发改交能[2006]70号文上报钧委审批,其中资金来源申请交通部专项资金1.5亿元。交通部2006年8月向钧委报送审查意见(交函规划[2006]310号),安排交通部专项基金投资0.77亿元。根据交通部投资变化的情况,经我省研究,将平潭海峡大桥项目资金来源调整为:项目总投资10.4亿元,其中交通部专项基金0.77亿元,我省自筹资本金3.55亿元(其中省级投资0.8亿元、福州市、平潭县自筹2.75亿元),项目资本金合计4.32亿元,占总投资的41.5%,其余6.08亿元申请银行贷款(中国银行承诺5.355亿元、中国民生银行承诺4.1亿元)。以上资金均已落实,恳请钧委支持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资金承诺函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2006年10月24日
《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出台,就加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结合海堤、渔港建设,加快海岛公路、交通码头、跨海通道改造建设,重点建设沿海大通道、厦门东部跨海通道、平潭海峡大桥、厦漳跨海大桥等。
2006年11月14日
关于平潭海峡大桥初步设计省内审查会的最新讨论结果:平潭海峡大桥将于明年初动工建设,路线全长4.975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面宽度17米,力争2009年12月底建成通车,大桥建成后可满足5000吨级海轮的通航要求。
工程总投资约11.67亿元,工程位于305省道平宏线路段,起于福清小山东,跨海坛海峡,经北青屿至平潭娘宫,与省道305线娘宫至城关公路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