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母亲去看了房子预交了3w的定金,昨天的时候我和父亲去签字,签字是我在签,然后去看了下房子。
属于单身公寓类型的,父母买了三套,预想是三套打通 和做一套房子。
由于但是我(作为买房的签约者),办理按揭手续的时候没有带工作证明,所以没办好按揭,其他手续已经办了就是按揭最后的工作证明没,不能完成最后一步。
今天,去办公室向主任办理工作证明的时候和主任聊了几句,他说我买房子的那家公司老板有经济纠纷之类的,上月还有员工向政府闹了。 言下之意是我买的房子不合算。
其实我昨天签完合同 ,看完房子的时候,感觉也不好(太偏远,远离城区,太靠近工业区,三间房子朝北,采光不好)但是奈何母亲已经交了定金,父母也有点心疼钱,就将错就错了。
今天听了主任的话,我对房子的不满刚好溢出容忍度了,就打电话和父母说,表示不想买了,具体要父母自己商量下,毕竟不是我一个人买的房子。
目前我们家就交了3w的定金,差不多每个房间1w的定金,然后签了合同。按揭手续没办完,现在不想买了,那个违约金是3w里扣还是需要另外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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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合同里写的是4800多一平方,将近5千一平米了,一间房间是38平米左右。
现在违约的话,是按总房价的钱算违约还是预交里的钱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