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三章 教练员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员管理规定在第三章中详细阐述。首先,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两次,具体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严格标准进行,包括考试大纲、题库和考核程序。考试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员证》,该证由统一印制并编号,有效期为六年。在证件到期前30日,教练员需前往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为提升教练员素质,鼓励他们具备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能力。


教练员的教学活动需遵循统一的教学大纲,严格记录教学内容,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在教学过程中,教练员必须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或借给他人,并且在指导学员道路学习时,他们本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和知识更新有严格要求,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以提升教学质量。同时,机构会对教练员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评估其教学质量并公开排行,以促进教练员提高教学水平。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练员的基本信息、教学表现、教学质量排行、再教育情况和不良记录等,并通过统一数据库和管理软件进行计算机联网管理,教练员信息将公开透明。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年龄超过60岁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教练员,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原发证机关会公告《教练员证》作废,以确保教练员资格的规范管理。教练员的信誉和质量评价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体现了对教练员职业素质的重视和监管。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是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于2005年12月15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 年第2号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经营许可、教练员管理、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