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6-13
你们公司可能是因为没有工作量,所以多放了几天,国定假3天属于带薪休假,是肯定要给工资的,剩下休息的7天,就要看你整个1月份的出勤天数了,如果你1月份出勤的天数不足19天(去除国定假和双休日之后),而且缺少的天数也并没有用年休假之类的带薪休假抵冲的,那就属于缺勤。
缺勤的天数如果是因为员工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公司是可以根据发薪制度,扣除缺勤部分的工资,但是如果是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的,可以记做欠班,在以后要求员工补班,1月的工资照常发放,或者采用其他的模式,但是不能扣除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