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劳发[95]19号《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其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须录用劳动者之日起月内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应持下列证明:录用人员《劳动手册》、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还需要出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登记证》单位已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代管档案委托其代办录用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办理退工手续办理手续时应填写式三联〈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周内单位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职业介绍机构办理退工手续办理退工手续时应持下列材料:被退职工《劳动手册》、《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上海市职工失业保险费缴纳证》单位已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代管档案委托其代办退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