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收到短信多久收到传票
被起诉收到短信多久收到传票,当我们与他人发生纠纷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也是有条件、需要走一定流程的,为大家分享被起诉收到短信多久收到传票。
1、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
2、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起诉应诉需要准备什么
被起诉了就是被告,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第二,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第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第四,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民事诉讼不应诉的后果
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被告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不一定就处于被动的地位,而且,也确实有可能存在着所谓恶人先告状的这样的一种情况,所以,被告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后也没有必要慌张。问题的关键在于,就算被告不做任何的准备,不会因为被告的态度影响到法院的审理工作,这样的态度反而对自己很不利。
一、当事人被起诉需要怎么应诉?
当事人被起诉的应诉方式是: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庭下达成和解;积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等。一般来说,被起诉只要进行应诉首先要接受别人的起诉书进行应诉、在规定的时间写好答辩书或反诉状上交到人民法院、然后就要收集应诉需要的证据、做好积极答辩的准备、在开庭时做好答辩即可。
二、被起诉之后的流程是什么?
(1)当被起诉后,接受原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会在法定的时间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后,当接到诉状副本后,需要针对原告起诉的的目的和主张做好应诉准备,或者写答辩状或者反诉状。在规定的期间内将答辩状和反诉状提交到人民法院。
(2)如果是作为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通审理或者中途退庭,如果不必须出庭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同时对收到传票后未到庭的被告进行缺席审理。
(3)收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答辩是指为自己进行辩护,辩护时需要依据对方提出的事实来收集和准备相关的证据,当有些证据我们自己无法搜集的时候,就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调取,此时,我们需要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这些准备完成之后就等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开庭时,法院会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并结合当场的质证情况和争议焦点,进行答辩,所以必须要事先了解所有案情,把证据材料准备充分,做好所以心里准备。
三、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被起诉了不要害怕,第一时间要先仔细阅读收到起诉书,同时可以找律师进行帮忙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写好相应的答辩书或反诉书上交到人民法院,接下来的期间的就是收集证据,积极进行答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