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装修扰民噪音时间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6
1. 根据《民法典》,晚间装修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的时间规定为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
2. 对于生活区域的分贝标准,一类区域晚间测量超过50分贝,二类区域超过65分贝,即可视为噪音扰民。
3. 小区内装修活动应避免在午间12点到14点以及晚上7点到次日早上7点进行,以避免扰民。
4. 若违反上述规定,地方政府部门将劝说教育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将受到警告,个人可能面临200元至1000元罚款,单位可能面临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5. 禁止在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在公共场所未遵守规定产生过大音量。
6. 已完成交付的建筑物内进行装修活动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7.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也属违规。
综上所述,夜间装修噪音扰民是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施工方在傍晚下班时间后不应进行施工。任何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包括噪声扰民,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规定了业主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配合物业等管理人的应急处置措施。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了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